林楚以为,女扮男装行事方便。哪知,一时掉马一时爽,躲桃花躲到火葬场! “六弟,我准备好了,你想做什么都行。” “大哥,吃窝边草的兔子不是好兔子!” “无妨,我来当兔子,不损你名声。” “来人,把大爷送去清风阁,他喜欢......当兔子!”社会我楚哥,人美手狠话不多! 【展开】【收起】
遍及整个世界的二战已经进入尾声,大英帝国的衰落却才刚刚开始,美苏憧憬着未来的光辉岁月,知道破落贵族已经不是自己的阻碍。 “我并不同意他们的想法,可先拆了英属印度也并不全是坏事。”
一个宅男学霸因为一次意外穿越到了古代,还悲催的穿越到了一个家奴的身上。 为了生存,为了能改变自己的境况,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,居然在这个时代混的风生水起,但是随着声名鹊起,危机也随之而来……
魂穿越到大明最后一个皇太子朱慈烺的身上,以一个狠字贯穿一生。杀建奴,灭流寇,斩贪官,开海禁,扬国威。 这个太子很凶残,打仗比建奴还可怕,剿匪比流寇还折腾,搂银子比贪官还彻底。 我大明,将士铁骨铮铮,文人傲骨长存!——大明天武大帝朱慈烺书友群:641621369
穿越到一个被削职夺爵的侯爷身上,咋办? 凉拌! 还能不过了咋滴,既然一点光都沾不上,那就自力更生,从头开始! 以一介布衣为起点,聚拢天下财富,享受文坛尊崇,玩弄诸子百家,掌控列国风云! 数十年后,区区侯爷是个屁? 老子只想做个布衣! 什么? 小皇帝要封我做国公! 不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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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复死了三万次,每天都是新生,天天都是忌日。搞的她连蚂蚁搬了几次家都知道,和山贼成了兄弟,还顺便调戏了第一美男。 啥,三万零一次没死成?终于摆脱死亡循环的温苒苒决定先定个小目标,帮美男相公统一个天下?
弘治十年,这是大明王朝美好的中午。 此时,小冰河期已经来临,绵长的严寒肆虐大地,也同样在吹打着这个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的王朝。 此时,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犹如一道耀眼的光芒刺破中世纪的黑暗。 此时,俄罗斯刚刚摆脱蒙古控制不到二十年。 此时,距离哥伦布初次抵达美洲也才过去七年,而达伽马正在海洋上筚路蓝缕
回到明末,沦落为奴。这皇帝,乞丐做得,建奴做得,流寇做得,家奴就做不得?
站在你面前的是: 大明王朝的守护者,万历皇帝的亲密战友,内阁首辅的好儿子,人类文明史上最富有的人。 控制吏部三十年的幕后黑手,宗藩制度的掘墓人,东林党口中的严世藩第二,张居正高呼不可战胜。 海瑞的知己,徐渭的东家,利玛窦的剃度人,徐光启等六位状元的授业恩师。 大明诗坛遮羞布,七百余种各学科书籍撰